为继承、发扬祖国优秀文化传统,繁荣书法艺术,弘扬民族精神,推进高等书法教育事业发展,上海戏剧学院与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书法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艺术方向)本科班。
该班注重发挥戏剧学院的强大艺术教育师资和书法协会的书法理论、创作优势,为学生设置了合理的课程,以学校师资、著名书法家授课、专题讲座相结合,并加入创作实践课程,以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艺术鉴赏能力、扎实理论功底、较高书协技法优秀书法人才及师资,为提高书法创作水平、繁荣海派书法、弘扬优良传统做出应有的努力。
一、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艺术方向),业余,三年。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学历。
三、报名方法与日期
本院所有专业为艺术类,报考本院都须参加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上海戏剧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名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取得文化及专业考试资格。
所有考试全部在上海进行,专业考试具体考场及时间由本院统筹安排。文化考试一律在上海办理报名,并参加上海市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成人文化高考。
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者需携带以下各件:
1. 填写报名表(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办索取);
2. 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学历证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拍数码照片(来我院拍照);
以上各件务必在报名时一次备齐交我院招生办。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将发给准考通知书,考生凭准考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换取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2007年7月底报名截止)
四、考试
(一)文化与专业考试时间:2007年10月(待定)
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
(二)专业考试科目:
初试项目:书法作品一张;
复试项目:书法命题创作,面试。
(三)文化考试科目: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上海本院办理报名手续,并于10月中旬到上海参加文化考试。(具体时间按照考试院颁布的全国成人高考时间为准)
五、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名次并注意相关科目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入学学生每学年交纳学费8,000元。教材费由本人自理。另收材料费2,000元(多退少补)。
七、入学时间:2008年1月。
八、课程设置及上课时间安排
(1)课程设置:
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古文字学、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篆刻、中国画(山水)、碑帖鉴赏、古代书论、书法美学、古诗文赏析、中国美术史、中国画(花鸟)、书法教学理论、艺术概论、电脑设计、书画题跋等
(2)上课时间安排: (另定)
九、学习期间待遇与证书发放
学员在校期间由戏剧学院按“上海戏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习结束后,学院不负责分配工作。
十、毕业生相关待遇
学期结束后,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者,由戏剧学院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取得毕业证书者,将作为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如再满足以下条件一项者,即可申请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1)参加上海书法家协会举办的书法等级9级考试合格者;
(2)入展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展览一次。
十一、具体情况详见“2007年度上海戏剧学院承认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戏剧学院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或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上海市书法家协地址:
延安西路200号三号楼201室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招生事宜:1戏剧学院电话:62486374、64332891、62493132
2、书法家协会电话:62499778
戏剧学院网址:www.sta.edu.cn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07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