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与戏剧学院
书法艺术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为继承、发扬祖国优秀文化传统,繁荣书法艺术,弘扬民族精神,推进高等书法教育事业发展,上海戏剧学院与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书法艺术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班。
课程班注重发挥戏剧学院的强大艺术教育师资和书法协会的书法理论、创作优势,为学生设置了合理的课程,以学校教授、著名书法家授课、专题讲座相结合,并加入创作实践课程,以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艺术鉴赏能力、扎实理论功底、较高书协技法优秀书法人才及师资,为提高书法创作水平、繁荣海派书法、弘扬优良传统做出应有的努力。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全国各省市(包括港、澳、台地区)具有大学本科(或在两年内大学本科毕业者)、具有同等学历的书法工作者和书法爱好者。
二、招生名额:20—30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者需携带以下各件:
1. 填写报名表(可向我院招办索取);
2. 专科学历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拍数码照片(来我院拍照);
以上各件务必在报名时一次备齐交我院招生办。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将发给准考通知书,考生凭准考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换取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1、每位考生提交两幅书法作品(一幅为临帖作品,一幅为创作作品)。
2、考试时间:(另定)
五、课程设置
中国古代书法理论、艺术概论、楷、行、草篆、隶书技法、中国美术史、文字学基础、中国书画装裱、中国古代书法史、艺术美学、书法创作与欣赏、篆刻技法、中国艺术精神、碑帖学、书法美学、视觉文化、中国画基础、艺术陶瓷、碑帖学、书法批评、中日书法比较、书法教学、电脑图形软件等。
六、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2009年3月—2011年3月。
2.学费人民币1.5万元/年,两年共计3万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若干。课程结束后所交的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
3.学习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七、上课时间:
每周日上午、下午、晚上共计12课时。
八、授课方式:
(1)日常授课师资组成:
由上海书法家协会与戏剧学院共同派出最强师资进行授课,学院为各科教授;书法家协会为上海或全国著名书法家进行教学,力求为学员提供一个较好的教学环境和授课老师,提高教学质量。
(2)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3)外出考察。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由戏剧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十、学位申请:
学员取得结业证书后,在五年内按教委规定,通过外语及政治考试后,由学院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学位。
十一、学员毕业待遇:
凡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则被视为符合书协会员的条件,本人可申请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地址:延安西路200号三号楼201室 邮政编码:200040
戏剧学院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或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1、书法家协会电话:62499778 2、戏剧学院电话:62486374、64332891、62493132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戏剧学院
2008年5月10日






